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现在位置:首页 > 新闻速递 > 法院新闻 > 要闻
 
 

发挥审判职能,满足新时代人民美好生活司法需求

 
2017-12-13 14:44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张立  阅读: 次  打印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战略目标,既需要所有命运共同体“撸起袖子加油干”,更需要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各种司法需求。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既是经济社会发展利益的“调节器”,又是社会矛盾的“减压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努力满足新时代人民美好生活的司法需求,实乃题中之意。

民为邦本,本固邦宁。人民法院作为党和国家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始终不能背离为人民美好生活提供优质司法保障的根本宗旨。因此,努力满足人民美好生活的各种司法需求,是人民法院义新时代首要法定义务。人民法院只有坚持司法的人民性,主动将各项工作纳入满足人民美好生活司法需求的大局,才能确保司法的正确方向,确保司法服务人民美好生活的根本宗旨真正应声落地。

人民法院应通过审理好各类案件努力满足人民美好生活的司法需求。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要求司法及时对相关矛盾纠纷予以妥善处理。有鉴于此,人民法院要充分认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历史性变化对人民法院工作带来的影响,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人民法院工作发展不平衡、保障群众权益不充分之间的矛盾,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依法服务、合理服务、便捷服务为宗旨,恪守公平公正原则,及时化解人民内部矛盾。

人民法院应通过创新司法为民措施努力满足人民美好生活的司法需求。当前,因为各种因素的制约,人民群众参与诉讼还客观存在一些困难,特别是在“互联网+”的科技信息时代,传统的司法为民措施已难以为继。这就要求人民法院坚持拥抱科技、创新机制的原则,针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对司法需求呈现出来的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特点,突出司法的科技便民性,将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诉讼难问题作为“重中之重”,积极建设适应“互联网+”新时代特征的司法为民服务体系,充分运用科技减轻人民群众诉累,以优质的司法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在新时代对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更高的司法需求。

人民法院还应通过建设高素质法院队伍切实满足人民美好生活的司法需求。毋庸置疑,努力满足新时代人民美好生活的司法需求,对法官调处矛盾纠纷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提出了更高要求,人民法院必须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法院队伍,才能游刃有余地依法处理好各种矛盾纠纷。尤其更要清醒地认识到,面对满足人民美好生活司法需求这个崭新而又宏大的课题,当前我们的队伍还存在诸多不容忽视的短板,我们必须竭尽全力地推进队伍的政治思想、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建设,积极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法官队伍,从而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人民法官根植于人民、服务于人民的浓浓为民情怀。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努力满足人民美好生活的多元司法需求,是新时代赋予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和历史使命。人民法院应立足自身实际,时刻牢记为民服务宗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锐意进取,求真务实,忠诚履职,努力谱写满足人民美好生活的司法需求崭新篇章!

 

 
打印 关闭窗口
 
 
最新更新
本站热门点击
 
版权所有: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1024*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IE6.0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ICP备10215877 【总访问量: 在线人数:
技术支持:南通易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